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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仪休拒收鱼》的原文打印版、对照翻译(刘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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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仪休拒收鱼
两汉-刘安

  公仪休相鲁,而嗜鱼。一国献鱼,公仪子不受。其弟子谏曰:“夫子嗜鱼。弗受何也?”答曰:“夫唯嗜鱼,故弗受。夫受鱼而免于相,虽嗜鱼,不能自给鱼;毋受鱼而不免于相,则能长自给鱼。”此明于为人为己者也。

题记:

《公仪休拒收鱼》一共有两个版本,一个版本出自《淮南子·道应训》,另一个版本出自《韩非子 外储说右下》,现根据两个不同版本进行了重新校对,此版本为淮南子版本。目前众多出版物收录版本均有差异,部份出版物还对此文进行了部份更改,我们这里保持原著内容。

    《公仪休拒收鱼》全文注音拼音版

    对照翻译

      公仪休相鲁,而嗜鱼。
      公仪休做鲁国的宰相,很爱吃鱼。
    一国献鱼,公仪子不受。
    全国的人都抢着买鱼送给他,公仪休不接受。
    其弟子谏曰:“
    他的学生周永驰劝他说:“
    夫子嗜鱼。
    老师爱吃鱼。
    弗受何也?”
    却不接受别人送的鱼,为什么呢?”
    答曰:“
    他回答说:“
    夫唯嗜鱼,故弗受。
    正因为我很爱吃鱼,所以不接受。
    夫受鱼而免于相,虽嗜鱼,不能自给鱼;
    如果接受了鱼,就必然有低就别人的脸色,有了低就别人的脸色,就可能歪曲违背法律,法律被歪曲违背了,宰相就会被罢免,虽然我喜欢吃鱼,别人肯定不会长期供给我鱼吃,那时,我又不能自己供给自己鱼吃;
    毋受鱼而不免于相,则能长自给鱼。”
    如果不接受送的鱼,宰相就不会被罢免,虽然不能吃别人送的鱼,我能够自己长期供给自己鱼吃。”
    此明于为人为己者也。
    这就是公仪休为官对人对自己的标准是十分明确的!

    注释

    1.公仪休:复姓公义,名休。

    2.而:表承接,并且

    3.相:名词用如动词,做宰相。

    4.子:对人的尊称

    5.夫子:古代对男子的尊称

    6.夫:句首助词,不译。(夫子嗜鱼而不受者)

    7.即:如果

    8.下人:下,谦下,屈己尊人;下人,即迁就别人。

    9.色:神色

    10.枉:歪曲。

    11.明:明白。

    12.曰:说。

    13.嗜:喜欢

    14.夫:助词,用在句中起到缓和语气的作用。(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

    15..自给:自己供应。

    16.免:被革去官职。

    17.吾:我。

    18.虽:即使。

    19.恃: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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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仪休拒收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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