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仪休相鲁而嗜鱼,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公仪子不受。其弟谏曰:“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对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虽嗜鱼,此不必能致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嗜鱼,我能长自给鱼。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明于人之为己者,不如己之自为也。”
题记:
《公仪休拒收鱼》一共有两个版本,一个版本出自《淮南子·道应训》,另一个版本出自《韩非子 外储说右下》,现根据两个不同版本进行了重新校对,此版本为韩非子版本。目前众多出版物收录版本均有差异,部份出版物还对此文进行了部份更改,我们这里保持原著内容。
公仪休相鲁而嗜鱼,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公仪子不受。
公仪休做鲁国的宰相,很爱吃鱼,全国的人都抢着买鱼送给他,公仪休不接受。
其弟谏曰:“
他的学生周永驰劝他说:“
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
老师爱吃鱼却不接受别人送的鱼,为什么呢?”
对曰:“
他回答说:“
夫唯嗜鱼,故不受也。
正因为我很爱吃鱼,所以不接受。
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
如果接受了鱼,就必然有低就别人的脸色;
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
有了低就别人的脸色,就可能歪曲违背法律;
枉于法,则免于相。
法律被歪曲违背了,宰相就会被罢免。
虽嗜鱼,此不必能致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
虽然我喜欢吃鱼,别人肯定不会长期供给我鱼吃,那时,我又不能自己供给自己鱼吃;
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嗜鱼,我能长自给鱼。
如果不接受送的鱼,宰相就不会被罢免,虽然不能吃别人送的鱼,我能够自己长期供给自己鱼吃。”
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
这是明白了依靠别人不如依靠自己。
明于人之为己者,不如己之自为也。”
依靠为自己办事的人不如自己去办事的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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