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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文》的原文打印版、对照翻译及详解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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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文
先秦-诗经

烈文辟公,锡兹祉福。
惠我无疆,子孙保之。
无封靡于尔邦,维王其崇之。
念兹戎功,继序其皇之。
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
不显维德,百辟其刑之。
於乎,前王不忘!

题记:

在武王革命中助战的诸侯受到分封,同时也享有周王室祭祀先王时助祭的政治待遇,《周颂·烈文》便是这种情况的一个记录。《毛诗序》说:“《烈文》,成王即政,诸侯助祭也。”其作者可能是周成王姬诵或周公姬旦。

    《烈文》全文注音拼音版

    对照翻译

    烈文辟公,锡兹祉福。
    文武双全的诸侯,被赐予福分并享有参与祭祀的荣耀。
    惠我无疆,子孙保之。
    我得到了你们无尽的恩典,这份福泽将让我的子孙受益无穷。
    无封靡于尔邦,维王其崇之。
    你们治理国家时不要犯下过错,这样就能得到我王的敬重。
    念兹戎功,继序其皇之。
    缅怀祖先创立的伟大功绩,我们要继承和发扬,不辜负历代先祖的期望。
    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
    做到与人无争、与世无争,四方之人自然会心悦诚服地追随。
    不显维德,百辟其刑之。
    先王的美德光照四海,成为各路诸侯效仿的榜样。
    於乎,前王不忘!
    永远铭记先王的典范,并将其世代传颂下去。

    注释

    〔烈〕光明。
    〔文〕文德。
    〔辟公〕诸侯。
    〔锡〕赐。
    〔兹〕此。
    〔祉〕福。
    〔封〕大。
    〔靡〕累,罪恶。
    〔崇〕尊重。
    〔戎〕大。
    〔序〕通“叙”,业。
    〔皇〕美。
    〔竞〕争。
    〔维〕于。
    〔训〕导。
    〔不〕通“丕”,大。
    〔百辟〕众诸侯。
    〔刑〕通“型”,效法。
    〔前王〕指周文王周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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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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