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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语·卷七·狐祖师》的原文打印版(袁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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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语·卷七·狐祖师
清代-袁枚
盐城村戴家有女为妖所凭,厌以符咒,终莫能止;诉于村北圣帝祠,怪遂绝。已而有金甲神托梦于其家曰:“吾圣帝某部下邹将军也。前日汝家妖是狐精,吾已斩之,其党约明日来报仇,尔等于庙中击金鼓助我。”翌日,戴家集邻众往。闻空中甲马声,乃奋击金钲铙鼓,果有黑气坠于庭,村前后落狐狸头甚夥。越数日,其家又梦邹将军来曰:“我以灭狐太多,获罪于狐祖师。狐祖师诉于大帝。某日,大帝来庙按其事,诸父老盍为我祈之。”众如期往,伏于廊下。
至夜半,仙乐嘹嘈,有冕服乘辇者冉冉来,侍卫甚众;后随一道人,庞眉皓齿,两金字牌署曰“狐祖师”。圣帝迎谒甚恭。狐祖师曰:“小狐扰世,罪当死,但部将歼我族类太酷,罪不可逭。”圣帝唯唯。村人自廊下出,跪而请命。有周秀才者骂曰:“老狐狸!须白如此,纵子孙淫人妇女,反来向圣帝说情,何物‘狐祖师’,罪当万斩!”祖师笑不怒,从容问:“人间和奸何罪?”周曰:“杖也。”祖师曰:“可知奸非死罪矣。我子孙以非类奸人,罪当加等,要不过充军流配耳,何致被斩?况邹将军斩我一子,并斩我子孙数十,何耶?”周未及答,闻庙内传呼云:“大帝有命:邹将军嫉恶太严,杀戮太重,念其事属因公,为民除害,可罚俸一年,调管海州地方。”村人欢呼合掌,向空念佛而散。
    《子不语·卷七·狐祖师》全文注音拼音版

    袁枚(清代)

      袁枚(1716-1797)清代诗人、散文家。字子才,号简斋,晚年自号仓山居士、随园主人、随园老人。汉族,钱塘(今浙江杭州)人。乾隆四年进士,历任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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