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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语·卷二·妖道乞鱼》的原文打印版(袁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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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语·卷二·妖道乞鱼
清代-袁枚
余姊夫王贡南,居杭州之横河桥。晨出,遇道士于门,拱手曰:“乞公一鱼。”贡南嗔曰:“汝出家人吃素,乃索鱼肉耶?”曰:“木鱼也。”贡南拒之。道士曰:“公吝于前,必悔于后。”遂去。是夜,闻落瓦声。旦视之,瓦集于庭。次夜,衣服尽入厕溷中。
贡南乞符于张有虔秀才家。张曰:“我有二符,其价一贱一贵。贱者张之,可制之于旦夕;贵者张之,现神获怪。”贡南取贱者归,悬中堂。是夜,果安。越三日,又有老道士,形容古怪,来叩门,适贡南他适,次子后文出见。道士曰:“汝家日前为某道所苦,其人即我之弟子也。汝索救于符,不如索救于我。可嘱汝父,明日到西湖之冷泉亭,大呼‘铁冠’三声,我即至矣。否则,符且为鬼窃去。”贡南归,后文告之。贡南侵晨至冷泉亭,大呼“铁冠”数百声,杳无应者。适钱塘令王嘉会路过,贡南拦舆,口诉原委。王疑其痴,大被诟辱。是夜,集家丁雄健者数人护守此符。五更,砉然有声,符已不见。旦视之,几巨人迹,长尺许。从此,每夜群鬼毕集,撞门掷碗。贡南大骇,以五十金重索符于张氏。悬后,鬼果寂然。
一日,王怒其长男后曾,将杖之。后曾逃,三日不归。余姊泣不已。贡南亲自寻求,见后曾彷徨于河,将溺焉,急拉上肩舆,其重倍他日。到家,两眼瞪视,语喃喃不可辨。卧席下,忽惊呼曰:“要审!要审我即去。”贡南曰:“儿何去?我当偕去。”后曾起,具衣冠,跪符下,贡南与俱。贡南无所见,后曾见一神上坐,眉间三目,金面红须,旁跪者皆渺小丈夫。神曰:“王某阳寿未终,尔何得以其有畏惧之心便惑之以死?”又曰:“尔等五方小吏,不受上清敕令,乃为妖道奴仆耶!”各谢罪,神予杖三十,鬼啾啾乞哀。视其臀,作青泥色。事毕,以靴脚踢后曾,如梦之初醒,汗浃于背。嗣后,家亦安宁。
    《子不语·卷二·妖道乞鱼》全文注音拼音版

    袁枚(清代)

      袁枚(1716-1797)清代诗人、散文家。字子才,号简斋,晚年自号仓山居士、随园主人、随园老人。汉族,钱塘(今浙江杭州)人。乾隆四年进士,历任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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