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甫,贤父也,伯奇,孝子也。以贤父御孝子,合得终于天性,而后妻间之,伯奇遂放。曾参妇死,谓其子曰:“吾不及吉甫,汝不及伯奇。”王骏丧妻,亦谓人曰:“我不及曾参,子不如华、元。”并终身不娶,此等足以为诫。其后,假继惨虐孤遗,离间骨肉,伤心断肠者,何可胜数。慎之哉!慎之哉!
江左不讳庶孽,丧室之后,多以妾媵终家事;疥癣蚊虻,或未能免,限以大分,故稀斗之耻。河北鄙于侧出,不预人流,是以必须重娶,至于三四,母年有少于子者。后母之弟,与前妇之兄,衣服饮食,爰及婚宦,至于士庶贵贱之隔,俗以为常,身没之后,辞讼盈公门,谤辱彰道路,子诬母为妾,弟黜兄为佣,播扬先人之辞迹,暴露祖考之长短,以求直己者,往往而有,悲夫!自古奸臣佞妾,以一言陷人者众矣!况夫妇之义,晓夕移之,婢仆求容,助相说引,积年累月,安有孝子乎?此不可不畏。
凡庸之性,后夫多宠前夫之孤,后妻必虐前妻之子;非唯妇人怀嫉妒之情,丈夫有沉惑之僻,亦事势使之然也。前夫之孤,不敢与我子争家,提携鞠养,积习生爱,故宠之;前妻之子,每居己生之上,宦学婚嫁,莫不为防焉,故虐之。异姓宠则父母被怨,继亲虐则兄弟为仇,家有此者,皆门户之祸也。
思鲁等从舅殷外臣,博达之士也,有子基、谌,皆已成立,而再娶王氏。基每拜见后母,感慕呜咽,不能自持,家人莫忍仰视。王亦凄怆,不知所容,旬月求退,便以礼遣,此亦悔事也。
《后汉书》曰:“安帝时,汝南薛包孟尝,好学笃行,丧母,以至孝闻。及父娶后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号泣,不能去,至被殴杖。不得已,庐于舍外,旦入而洒扫。父怒,又逐之,乃庐于里门,昏晨不废。积岁余,父母惭而还之。后行六年服,丧过乎哀。既而弟子求分财异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财;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庐取其荒顿者,曰:‘吾少时所理,意所恋也。’器物取其朽败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弟子数破其产,还复赈给。建光中,公车特征,至拜侍中。包性恬虚,称疾不起,以死自乞。有诏赐告归也。”
吉甫,贤父也,伯奇,孝子也。
吉甫是一位明智的父亲,伯奇是一个孝顺的儿子。
以贤父御孝子,合得终于天性,而后妻间之,伯奇遂放。
用贤明的父亲来教导孝顺的儿子,理应能一直保持父子之间天然的慈孝关系,然而,由于吉甫的后妻从中挑拨,伯奇最终被放逐了。
曾参妇死,谓其子曰:“
曾参的妻子去世后,他对儿子说:“
吾不及吉甫,汝不及伯奇。”
我不如吉甫贤明,你也不如伯奇孝顺。”
王骏丧妻,亦谓人曰:“
王骏的妻子去世后,他也对别人说:“
我不及曾参,子不如华、元。”
我不如曾参,我的儿子比不上曾华和曾元。”
并终身不娶,此等足以为诫。
曾参与王骏这两位后来终身未再娶妻,这些事例都足以作为警示。
其后,假继惨虐孤遗,离间骨肉,伤心断肠者,何可胜数。
继母虐待前妻的孩子,离间前妻之子与生父的骨肉之情,导致伤心断肠的人不计其数。
慎之哉!
对此一定要慎重啊!
慎之哉!
一定要慎重啊!
江左不讳庶孽,丧室之后,多以妾媵终家事;
江东一带的人不避讳庶妾的地位,大老婆去世后,多由小老婆来主持家事。
疥癣蚊虻,或未能免,限以大分,故稀斗之耻。
这样家庭中的小纠纷或许难以避免,但由于妾的身份地位较低,争吵打架等可耻的事情很少发生。
河北鄙于侧出,不预人流,是以必须重娶,至于三四,母年有少于子者。
黄河以北的情况则不同,那里的人瞧不起妾媵,因此妻子去世后必须再娶,甚至再娶三四次,以至于继母的年龄有时比大的儿子还小。
后母之弟,与前妇之兄,衣服饮食,爰及婚宦,至于士庶贵贱之隔,俗以为常,身没之后,辞讼盈公门,谤辱彰道路,子诬母为妾,弟黜兄为佣,播扬先人之辞迹,暴露祖考之长短,以求直己者,往往而有,悲夫!
继母生的孩子(弟弟)和前妻生的孩子(兄长),在衣服、饮食以及婚姻仕途上会有差异,甚至会出现士庶贵贱之间的隔阂,而当地的风俗竟然认为这是正常的,等到父亲去世后,家里人为了争财产挤破衙门,诽谤辱骂的声音路人皆知,前妻的孩子辱骂继母为“小老婆”,继母的孩子则贬斥前妻之子为“仆役”,肆意传扬已故父亲的隐私,暴露家中先人的是非长短,以此证明自己有理,这样的事情在再娶的家庭中屡见不鲜,这不悲哀吗!
自古奸臣佞妾,以一言陷人者众矣!
自古以来,奸臣佞妾用一句话害人的例子多得很。
况夫妇之义,晓夕移之,婢仆求容,助相说引,积年累月,安有孝子乎?
更何况继母凭借夫妻的情义,早晚想办法改变丈夫的心意,而婢仆为了讨主子欢心,帮着劝诱,日子久了,家里哪里还会有孝子呢?
此不可不畏。
对此不可不警惕。
凡庸之性,后夫多宠前夫之孤,后妻必虐前妻之子;
普通人的习性是,后夫大多宠爱前夫留下的孩子,而后妻必然虐待前妻的孩子。
非唯妇人怀嫉妒之情,丈夫有沉惑之僻,亦事势使之然也。
这不只是因为妇人心怀妒忌,丈夫沉迷女色,也是事态促成的。
前夫之孤,不敢与我子争家,提携鞠养,积习生爱,故宠之;
前夫的孩子不敢与自己的孩子争夺家业,将他抚养长大,天长日久自然生爱,因而宠爱他;
前妻之子,每居己生之上,宦学婚嫁,莫不为防焉,故虐之。
前妻的孩子常常居于自己所生孩子之上,无论学业、做官、婚姻嫁娶,无不需要防范,因而虐待他。
异姓宠则父母被怨,继亲虐则兄弟为仇,家有此者,皆门户之祸也。
异姓之子受宠,父母遭怨恨,后母虐待前妻之子,兄弟成仇敌,家庭里发生这类事情,都是家中的祸患。
思鲁等从舅殷外臣,博达之士也,有子基、谌,皆已成立,而再娶王氏。
思鲁的表舅父殷外臣,是一位博学通达的读书人,他有两个孩子,叫殷基和殷谌,都已长大成人,殷外臣又娶了王氏为妻。
基每拜见后母,感慕呜咽,不能自持,家人莫忍仰视。
殷基每次拜见后母时,因思念生母而失声痛哭,难以控制,家人都低下头不忍看他。
王亦凄怆,不知所容,旬月求退,便以礼遣,此亦悔事也。
王氏也非常悲伤,不知如何是好,才过门不到十天就要求退婚,殷家只好依照礼节将她送回娘家,这也是令人懊悔的事啊。
《后汉书》曰:“
《后汉书》记载:“
安帝时,汝南薛包孟尝,好学笃行,丧母,以至孝闻。
安帝时,汝南有一位名叫薛包字孟尝的人,他勤奋好学,品行正直,母亲已经去世,他因特别孝顺而闻名乡里。
及父娶后妻而憎包,分出之。
他的父亲再娶之后开始憎恶薛包,将他逐出家门。
包日夜号泣,不能去,至被殴杖。
薛包日夜号啕痛哭,不愿离开,结果被父亲用棍棒殴打。
不得已,庐于舍外,旦入而洒扫。
薛包迫不得已,只好在屋门外搭了间草棚住着,每天早上仍回家清扫房屋。
父怒,又逐之,乃庐于里门,昏晨不废。
他的父亲十分恼怒,又把他赶走,于是薛包只得在里巷外搭间小屋住着,但每天早晚仍不间断地向父母请安。
积岁余,父母惭而还之。
这样过了一年多,他的父母也感到很惭愧,就让他搬回家了。
后行六年服,丧过乎哀。
当父母去世后,薛包守孝六年,超过了通常三年的礼法惯例。
既而弟子求分财异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财;
后来,他的弟弟要求分家产分开居住,薛包无法阻止,就将家产平均分配。
奴婢引其老者,曰:“
他把年老的奴婢留给了自己,并说:“
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
这些奴婢与我相处的时间长,别人使唤不了。’
田庐取其荒顿者,曰:“’
他把荒废的田地留给了自己,并说:“
吾少时所理,意所恋也。
这是我小时候经营管理过的,我对它们很依恋。’
器物取其朽败者,曰:“’
他把快要腐朽的器物挑出来留给了自己,并说:“
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
我一向都是用这些吃饭的,已经习惯了。’
弟子数破其产,还复赈给。’
后来,弟弟多次破产,薛包仍然回来救济他。
建光中,公车特征,至拜侍中。
建光年间,公车署特别征召薛包,并授予他侍中的官职。
包性恬虚,称疾不起,以死自乞。
可是薛包不重名利,性喜恬静,于是借口患病卧床不起,以死推辞。
有诏赐告归也。”
朝廷只好下诏令,允许他告病带职在家休养。”
吉甫,贤父也,伯奇,孝子也。以贤父御孝子,合得终于天性,而后妻间之,伯奇遂...
学之所知,施无不达。世人读书者,但能言之,不能行之,忠孝无闻,仁义不足;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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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智不教而成,下愚虽教无益,中庸之人,不教不知也。古者,圣王有胎教之法:怀...
夫有人民而后有夫妇,有夫妇而后有父子,有父子而后有兄弟:一家之亲,此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