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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计·擒贼擒王》的原文打印版三十六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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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计·擒贼擒王
明代-三十六计

  【原典】
  摧其坚,夺其魁,以解其体。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按语】
  攻胜则利不胜取。取小遗大,卒之利、将之累、帅之害、攻之亏也。舍胜而不摧坚擒王.是纵虎归山也。擒王之法,不可图辨旌旗,而当察其阵中之首动。昔张巡与尹子奇战,直冲敌营,至子奇麾下,营中大乱,斩贼将五十余人,杀士卒五千余人。迎欲射子奇而不识,剡蒿为矢,中者喜谓巡矢尽,走白子奇,乃得其状,使霁云射之,中其左目,几获之,子奇乃收军退还。
  

题记:

作战要先擒拿主要敌手。比喻做事要抓关键。

    《第十八计·擒贼擒王》全文注音拼音版
    注释

    〔龙战于野,其道穷也〕语出《易经.坤》卦。坤,卦名。本卦是同卦相叠(坤下坤上),为纯阴之卦。
    引本卦上六,《象辞》“龙战于野,其道穷也。”是说即使强龙争斗在田野大地之上,也是走入了困顿的绝境。比喻战斗中擒贼擒王谋略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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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计·擒贼擒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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