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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计·趁火打劫》的原文打印版三十六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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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计·趁火打劫
明代-三十六计

  【原典】
  敌之害大,就势取利,刚决柔也。
  【按语】
  敌害在内,则劫其地;敌害在外,则劫其民;内外交害,败劫其国。如:越王乘吴国内蟹稻不遗种而谋攻之,后卒乘吴北会诸侯于黄池之际,国内空虚,因而捣之,大获全胜。
  

题记:

本指趁人家失火的时候去抢东西。现比喻乘人之危,捞一把。

    《第五计·趁火打劫》全文注音拼音版
    注释

    〔敌之害大〕害,指敌人所遭遇到的困难,危厄的处境。
    〔刚决柔也〕语出《易经·夬》卦。夬,卦名。本卦为异卦相叠(乾下兑上)。上卦为兑,兑为泽;下卦为乾,乾为天。兑上乾下,意为有洪水涨上天之象。
    〔《夬夬》的《彖》辞说〕“央,决也。刚决柔也。”决,冲决冲开去掉的意思。因乾卦为六十四卦的第一卦,乾为天,是大吉大利,吉利的贞卜,所以此卦的本义是力争上游,刚健不屈。所谓刚决柔,就是下乾这个阳刚之卦,在冲决上兑这个阴柔的卦。此计是以“刚”喻己,以“柔”喻敌,言乘敌之危,就势而取胜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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