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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服问》的原文打印版、对照翻译及详解礼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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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服问
西汉-礼记

  传曰:“有从轻而重,公子之妻为其皇姑。有从重而轻,为妻之父母。有从无服而有服,公子之妻为公子之外兄弟。有从有服而无服,公子为其妻之父母。”传曰:“母出,则为继母之党服;母死,则为其母之党服。为其母之党服,则不为继母之党服。”
  三年之丧,既练矣,有期之丧,既葬矣,则带其故葛带,绖期之绖,服其功衰。有大功之丧,亦如之。小功,无变也。
  麻之有本者,变三年之葛。既练,遇麻断本者,于免,绖之;既免,去绖。每可以绖必绖;既绖,则去之。
  小功不易丧之练冠,如免,则绖其缌小功之绖,因其初葛带。缌之麻,不变小功之葛;小功之麻,不变大功之葛。以有本为税。
  殇:长、中,变三年之葛。终殇之月算,而反三年之葛。是非重麻,为其无卒哭之税。下殇则否。
  君为天子三年,夫人如外宗之为君也。世子不为天子服。君所主:夫人、妻、大子適妇。大夫之适子为君、夫人、大子,如士服。
  君之母,非夫人,则群臣无服。唯近臣及仆骖乘从服,唯君所服,服也。公为卿大夫锡衰以居,出亦如之。当事则弁绖。大夫相为,亦然。为其妻,往则服之,出则否。
  凡见人无免绖,虽朝于君,无免绖。唯公门有税齐衰。传曰:“君子不夺人之丧,亦不可夺丧也。”传曰:“罪多而刑五,丧多而服五,上附下附列也。”

    《礼记·服问》全文注音拼音版

    对照翻译

      传曰:“
      《大传》篇在谈到从服时曾说:
    有从轻而重,公子之妻为其皇姑。
    有的本应跟着穿较轻的丧服而变为穿较重的丧服,、例如国君的庶子为其生母仅仅头戴练冠,穿用小功布做的丧服,而且葬后即除,而庶子之妻却要为庶子的生母服齐衰期。
    有从重而轻,为妻之父母。
    有的本应跟着穿较重的丧服而变为穿较轻的丧服,例如妻为其娘家父母服齐衰期,是重服,而丈夫为其岳父母仅服绍麻,是轻服。
    有从无服而有服,公子之妻为公子之外兄弟。
    有的是自己所从的人不为死者穿孝服而自己却要为死者穿孝服,例如国君的庶子不为其远房兄弟服丧,而国君的庶子之妻却要为庶子的远房兄弟服丧。
    有从有服而无服,公子为其妻之父母。”
    有的是本来应该跟着穿孝服却变为不用跟着穿孝服了,例如国君的庶子为其妻之父母,如果他是嫡子,就可以为之服绍麻三月,但画为他是嫡子,所以就从有服变为无服了。
    传曰:“
    古书上又说:
    母出,则为继母之党服;
    如果母亲是被父亲休弃出门,作儿子的就要为继母的娘家人服丧;
    母死,则为其母之党服。
    如果母亲去世了,那就为母亲的娘家人服丧。
    为其母之党服,则不为继母之党服。”
    凡是已为母亲的娘家人服过丧的,就不再为继母的娘家人服丧。
      三年之丧,既练矣,有期之丧,既葬矣,则带其故葛带,绖期之绖,服其功衰。
      本来正在服三年之丧,而且已经过了小祥之祭,该换穿较轻的丧服了,这时候又碰上了期亲之丧,而这位期亲也已经埋葬过了,在这种情况下的丧服打扮是,腰间系上三年之丧该换较轻丧服时所用的葛带,头上戴着为期亲服丧的葛经,穿的孝服是较轻的功衰。
    有大功之丧,亦如之。
    如果碰上的丧事是大功之丧,也照此办理。
    小功,无变也。
    如果碰上的丧事是小功之丧,那就用不着改变原来的孝服了。
      麻之有本者,变三年之葛。
      遇上大功以上的丧事,要使已经改系葛腰经的服三年之丧的人再变为系麻腰经。
    既练,遇麻断本者,于免,绖之;
    〔服三年丧的人]过了小祥祭之后,遇上小功以下的丧事,那么在小功以下丧事需要著免的时候就为之系麻首经。
    既免,去绖。
    需要著免的事情过去之后就把麻首经去掉。
    每可以绖必绖;
    类似上面这样每当可以加首经的时候就一定为之加首经。
    既绖,则去之。
    加首经的事情过去之后就去掉它。
      小功不易丧之练冠,如免,则绖其缌小功之绖,因其初葛带。
      对于小功以下之丧,当其敛殡之时,凡需要戴纽的就一定要为之戴续,不需要戴经的时候就去掉它,三年之丧,小祥以后就应改戴练冠,如果此时又遇上小功之丧,不可改动练冠,如果需要为小功、绍麻之丧戴免,那就要加戴小功、绍麻的首经,而腰间仍系当初的葛带。
    缌之麻,不变小功之葛;
    二丧相连,改换丧服,不能斗轻改重,所以,小功之丧到了以葛易麻的时候,虽然又遇上绍麻之丧,也不能把小功之葛改为练麻之麻;
    小功之麻,不变大功之葛。
    同样道理,大功之丧到了以葛易麻的时候,虽然又遇上小功之丧,也不能把大功之葛改为小功之麻。
    以有本为税。
    只有大功之麻才可以改变斩衰、齐衰之葛。
      殇:
      本来正在服三年之丧:
    长、中,变三年之葛。
    但又遇上了长疡、中疡之丧,虽然此时前丧已经易麻为葛,仍然要改服后丧的麻带。
    终殇之月算,而反三年之葛。
    等到后丧的丧服结束,再换成前丧的葛带。
    是非重麻,为其无卒哭之税。
    这并不意味着荡服的麻带就比前丧的葛带为重,而是因为疡服的礼数简单,没有卒哭以后的易麻为葛之法。
    下殇则否。
    如果正在服三年之丧,但又遇上了下荡之丧,就不用这样做了。
      君为天子三年,夫人如外宗之为君也。
      国君要为天子服丧三年,国君的夫人比照外宗的为国君为天子服齐衰期。
    世子不为天子服。
    至于国君的嫡子,为了避嫌,就不再为天子服丧了。
    君所主:
    国君只为其夫人、为其嫡子、为其嫡子之妻主持丧事。
    夫人、妻、大子適妇。
    大夫的嫡子为国君、为国君的夫人。
    大夫之适子为君、夫人、大子,如士服。
    为国君的太子所穿的丧服,和士为国君、为国君的夫人、为国君的太子所穿的丧服一样。
      君之母,非夫人,则群臣无服。
      国君的母亲如果是妾,不是夫人,则群臣不为之服丧;
    唯近臣及仆骖乘从服,唯君所服,服也。
    只有国君的近臣、驾车的以及车右随着国君为之服丧,国君穿什么样的丧服,这些人就随着穿什么样的丧服。
    公为卿大夫锡衰以居,出亦如之。
    国君为卿大夫服丧则穿锡衰,无论是在宫中还是出门,都是这样;
    当事则弁绖。
    但在前往卿大夫之家参加吊唁等活动时,要在皮弃上加上麻纽。
    大夫相为,亦然。
    大夫之间互相服丧,也是这样的礼数。
    为其妻,往则服之,出则否。
    为大夫之妻服丧,前往丧家吊唁时可穿锡衰,出门到别的地方去就可以脱掉。
      凡见人无免绖,虽朝于君,无免绖。
      凡是在居丧期间出外去求见别人,不可去掉首纽,即令是去朝见国君,也无需去掉首纽。
    唯公门有税齐衰。
    只有进入公门时才要脱掉齐衰孝服,但首续仍然不可去掉。
    传曰:“
    也但古书上说:
    君子不夺人之丧,亦不可夺丧也。”
    作为君子,既不可强迫他人抛开丧亲的悲痛,不可忘掉自己丧亲的悲痛。
    传曰:“
    古书上又说:
    罪多而刑五,丧多而服五,上附下附列也。”
    虽然罪行有许多种类刑罚只有五等,虽然丧服关系有许多种类,但丧服只有五等,需要重时就往上靠,需要轻时就往下靠,各从其等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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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记·服问

    礼记(西汉)

    《礼记》又名《小戴礼记》、《小戴记》,成书于汉代,为西汉礼学家戴圣所编。《礼记》是中国古代一部重要的典章制度选集,共二十卷四十九篇   ,书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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