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九思(1468~1551) 明代文学家。字敬夫,号渼陂。汉族,陕西鄠县(今西安市鄠邑区)人。弘治九年(1496)进士。选为庶吉士,后授检讨。其间,李梦阳、何景明、康海等人陆续来北京,相聚讲论,倡导文必秦汉、诗必盛唐,史称"前七子"。正德四年(1509)调为吏部文选主事,年内由员外郎再升郎中。王九思曾任翰林院检讨、吏部郎中。武宗时宦官刘瑾败,因与刘瑾为陕西同乡,被名列瑾党,降为寿州同知。以诗文名列“前七子”。所著有诗文集《渼陂集》、杂剧《沽酒游春》、《中山狼》(一折),及散曲集《碧山乐府》等。
王廷相(1474—1544年),字子衡,号浚川,时人称王浚川、浚川先生、浚川公,明朝开封府仪封县(今河南省兰考县仪封乡)人,祖籍潞州(今山西省长治市)。明代中期官员、诗人、儒家气思想哲学家,官至都察院左都御史。他廉洁奉公、学识渊博、倡习唐诗,被称为“明代前七子”之一。又集成前人气本论,与罗钦顺、王尚絅、杨慎一起构建了气学,被后世称为“气学二王”之一。明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病逝,享年七十,谥号“肃敏”。
徐祯卿(1479-1511)字昌谷,一字昌国,汉族,吴县(今江苏苏州)人,祖籍常熟梅李镇,后迁居吴县。明代文学家,被人称为“吴中诗冠”,是吴中四才子(亦称江南四大才子)之一。因“文章江左家家玉,烟月扬州树树花”之绝句而为人称誉。
何景明(1483~1521)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信阳浉河区人。明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授中书舍人。正德初,宦官刘瑾擅权,何景明谢病归。刘瑾诛,官复原职。官至陕西提学副使。为“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其诗取法汉唐,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有《大复集》。
李梦阳(1472-1530),字献吉,号空同,汉族,庆阳府安化县(今甘肃省庆城县)人,迁居开封,工书法,得颜真卿笔法,精于古文词,提倡“文必秦汉,诗必盛唐”,强调复古,《自书诗》师法颜真卿,结体方整严谨,不拘泥规矩法度,学卷气浓厚。明代中期文学家,复古派前七子的领袖人物。